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在哪开通就在哪备案
信息产业部近日以发布通知(信部电函[2006]110号),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做好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工作,加强对当地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根据通知,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在开通前要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经营许可证备案手续。
通知说,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当地备案管理工作是各省管局依法对当地电信业务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省管局维护当地市场秩序、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妥善处理用户申诉的必要条件。
各省管局应要求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在业务开通前到当地省管局办理经营许可证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当地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相关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20日内,向当地省管局办理备案变更。 对因实行大区制管理或采用集中式组网技术方案而未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跨地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和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同样应要求其依法在当地履行备案义务,接受当地省管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各省管局应充分重视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备案管理工作力度。要结合200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全面掌握实际已在当地开展业务经营但尚未办理备案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情况,限期要求 其补办备案手续;对备案信息已发生变化但未依法按时办理备案变更的,要求 其限期补办备案变更手续;对备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通业务的,依法注销备案。
在加大备案管理工作力度的同时,各省管局应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备案工作内部流程,简化备案工作手续,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备案申请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收到备案申请后各省管局应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时限内完成有关备案工作;并通过在管局网站设立备案工作咨询栏目、明示备案程序、公示备案结果等多种形式,为备案企业提供周全、详细、优质的备案咨询服务,帮助备案企业尽快按照新的备案材料格式履行备案手续,开通业务。
为便于各省管局进一步提高备案管理工作效率,信息产业部对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各省管局的备案材料和备案确认书进行了简化,统一了格式文本(格式文本见附件),并在格式文本中对备案材料和备案确认书进行了合并。
信息产业部严令SP备案 并考虑建SP退出机制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必须到31个省(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进行许可证备案,包括实行大区管理模式的电信运营企业。”昨天(1日)北京的一家SP老总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他是在前往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办理2005年年检工作时,被告知这个消息的。
“2005年对于SP来说,今年是盘整年,而去年是调整年。”信息产业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
“我们不会放过任何倾听政策声音的机会。”在2月28日的信息产业部通信政策通报会上,一家远从山东赶来的SP负责人说。
邮电大学无线通信工程国际实验室首席经济学家李极冰说,“这场政策解答,对运营商、制造商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来说都非常关键,现在这种时候,他们迫切需要从中得到来自政策一线的声音。”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鲁阳表示:“2005年,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要进一步开放和引导增值电信业务市场。”
鲁阳还透露,信息产业部已经把“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作为工作重点。“2005年,信息产业部将加强对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分类管理,同时尝试建立增值电信业务市场运营状况监测机制,建立增值业务厂商的退出机制。”
据信息产业部通信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4年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已超过1.3万家,其中民营企业占84%以上。
各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材料
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 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验资报告等有关材料。
四、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可行性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前款现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应当在15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通知备案者。待材料补齐后,应当在10日内向备案者发出备案确认书。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
第一款所列四项材料发生变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应当在变化后
六大区:
华北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中南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南区: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西北区: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1、全网SP公司需要在全国每一个省都进行备案么?
答:为了保证每一个省的正常业务开展,全网SP公司需要在每一个省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
2、SP备案材料有没有规定的模版可以选用呢?
答:没有,每个省通信管理局的材料都会有不同的出入。
3、全国SP备案后每年的是否参加各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年检?
答:是的,备案成功后,要参加每年的备案年检。
4、SP备案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公司基本情况情,三大财务报表。
5、SP备案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备案有的效期为五年,每年一检,五年一备。
6、SP备案后如公司执照发生变更,应如何处理?
答:持总公司或分支机构等有效证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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